外籍旅客退稅辦法
外籍旅客現場小額退稅100年7月1日上路囉!!
一、外籍旅客退稅方式如下:
退稅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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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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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當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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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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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購買退稅範圍內之貨物
2、總金額為3000元-21000元
3、30天攜出境
4、經核准貼有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-TRS標誌之商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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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購買退稅範圍內之貨物
2、總金額為3000元以上
3、30天攜出境
4、經核准貼有Authorized Cash Tax Refunds-TRS標誌之商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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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發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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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營業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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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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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發單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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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場小額退稅明細核定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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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稅明細核定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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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關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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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現場小額退稅明細核定單
2、攜帶出境之貨品
3、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
4、護照(旅行證、出入境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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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退稅明細申請表
2、攜帶出境之貨品
3、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
4、護照(旅行證、出入境證、臨時停留許可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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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特定營業人申辦條件:
1、實收資本額500萬元以上之公司
2、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、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
3、近2年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、或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
4、需向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
5、符合專責退稅人員辦理退稅
相關連結:外籍旅客退稅專區